法律硕士资格大学到底有几家

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,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、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,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。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先后顺序,下列高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:

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: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吉林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东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。

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:厦门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中山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学院。

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: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、黑龙江大学、湘潭大学、四川大学、安徽大学、苏州大学、山东大学、郑州大学。

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:清华大学、辽宁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山西大学、兰州大学、云南大学。

2003年批准的第四批:湖南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海南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、烟台大学、贵州大学、河南大学、西南财经大学、江西财经大学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4年估计还得增加招生院校,但学校实力就不好说了!!

2005年批准的第五批:中央财经大学、内蒙古大学、大连海事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福州大学、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、河北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东北财经大学

招收法律硕士的学校有哪些

招收法律硕士院校汇总

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: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吉林大学、武汉大学、华东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。

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:厦门大学、南京大学、中山大学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西北政法学院。

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: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、黑龙江大学、湘潭大学、四川大学、安徽大学、苏州大学、山东大学、郑州大学。

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:清华大学、辽宁大学、南开大学、山西大学、兰州大学、云南大学。

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: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、河南大学、烟台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、江西财经大学、湖南大学、海南大学、西南财经大学、贵州大学。

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:大连海事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福州大学、内蒙古大学、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。(由于批准时间较晚,和第七批在06年首次招生)

2005年批准的第七批:上海财经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、东北财经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、河北大学。

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

中央民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

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

河北经贸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

沈阳师范大学上海大学

同济大学东南大学

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

安徽财经大学华侨大学

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

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

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大学

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

深圳大学华南理工大学

广西师范大学重庆大学

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

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